夫妻結婚證丟了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結婚證不僅是夫妻關係合法的憑證,同時在離婚時也是必不可少的證件。那要是在離婚時發現結婚證丟了,此時該怎麼離婚呢?是否只能先通過補辦結婚證才能辦理離婚證呢?我們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你分析。

夫妻結婚證丟了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一)直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這種方法,只能適用於夫妻雙方有一方的結婚證丟失需要離婚的情況。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二)先去原婚姻登記機關開證明,再辦理離婚登記

這種方法,適用於夫妻二人的兩本結婚證都丟失但需要離婚的情況。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但是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説明,並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三)先去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再登記離婚。

除了選擇上述兩種方法離婚,您也可以選擇“先補結婚證再辦離婚證”的方式,即雙方先到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然後再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根據以上規定,雙方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那麼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係證明,然後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如果夫妻的結婚證丟了,可以通過三種方式進行離婚。當然,其中第一種方式只適用於一方結婚證丟失的情況,要是夫妻雙方的結婚證都丟了,那麼就只有通過補辦結婚證或開證明進行離婚了。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要是你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本站在線律師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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