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安置分房離婚拆遷補償怎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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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選擇安置分房離婚拆遷補償怎麼分割?

選擇安置分房離婚拆遷補償怎麼分割?

應當根據安置房產權情況分割,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婚前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後所得拆遷補償款,及婚後又用於購買房屋的,原則上屬於原房屋所有權人的個人財產。但是拆遷款中包括了對家庭人口的補償,或有部分款項是補給家庭成員配合拆遷而給予的獎勵等,或拆遷安置的房屋中考慮了家庭成員的存在,以家庭為單位給予的補償,由此獲得的該部分補償款應為夫妻共同財產,配偶方應享有一定的份額。

二、拆遷居住房屋補償的具體情況

(1)徵地拆遷居住房屋,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前款規定的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房屋建安重置價(房屋重置價格)是指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重新建造與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狀態的房屋的正常價格。拆遷房屋的評估價格不包括房屋的裝飾價值。簡單説,建造同樣的房屋需要多少錢再算上折舊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市房地資源局核准的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制定並公佈。

(2)徵地拆遷居住房屋,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應當按下列規定對未轉為城鎮户籍的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

(一)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二)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是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處理的,但首先需要由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進行認定,並進行合法的清算處理,對於一方的財產是不可以分割處理的,安置的房產也需要按照上述規定的標準來進行合法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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