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冷靜期欠債的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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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離婚冷靜期欠債的話怎麼辦

夫妻離婚冷靜期欠債的話怎麼辦

如果是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如果是婚前個人債務,那麼由個人償還。

民法典》規定了夫妻離婚有30天的冷靜期。

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債務必須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始於婚姻關係生效,終於夫妻關係終止;

2、債的主體可以是夫妻雙方也可以是夫妻中一方;

3、所付債務必須是為了家庭生活需要並用於家庭生活、生產經營。

大多數情況下,用於夫妻生活之間的債務,夫妻商定利用共同財產清還,共同財產不夠時再分別承擔份額。

二、離婚時需要共同承擔的債務類型有哪些

1、夫妻離婚時需要共同承擔的債務類型有: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這裏所説的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負債務應當是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類似為購房負擔的債務。其不僅包括衣食住行,還包括教育投資;

(2)婚前買房財產轉化成共同財產,債務應當轉化為共同債務:婚前購房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其所負債務應當是個人債務,但是當該房產或其變賣的財產轉化成共同財產時,基於該房產的個人債務轉化成共同債務;

(3)從事生產經營所負債務: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財產進行生產經營的,也有以個人財產進行生產經營的,前一種所負債務當然為共同債務,後一種只要用於家庭生活,則生產經營中負擔的債務就是夫妻共同債務;

(4)因撫養子女或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6)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7)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8)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2、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如果選擇協議離婚的話,需要經過30天的離婚的冷靜期,而在此期間如果有欠債的情況,需要判斷是否屬於共同債務,如果是共同債務的話,那麼是由夫妻雙方來共同進行償還。否則的話只需要個人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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