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按揭房子怎麼分割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離婚時分割按揭房產的三種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支付首付款並取得房屋產權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這種情形應當確定房屋產權歸婚前按揭一方個人所有,而不應認定為共同所有。一方不能分割。對於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共同償還按揭貸款的行為,實際上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了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對於這部分還款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支付首付款,婚後取得房屋產權證且產權證上載明的權利人僅為辦理按揭手續支付首付的一方,但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既然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則剩餘按揭債務也屬夫妻共同債務。當然,分割財產時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和部分按揭款應當予以補償。這種情況下,房產的增值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增值應當按照各自償還按揭債務的數額比例進行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支付首付款,婚後以共同財產還貸,離婚訴訟期間未取得產權證的。因為房屋產權尚未產生,所以雙方都無法對房屋的產權主張權利。在未取得產權的情況下,法院拒絕就房屋的產權歸屬做出裁判。

離婚按揭房子怎麼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規定,在未取得產權的情況下,法院拒絕就房屋的產權歸屬做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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