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補辦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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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補辦可不可以?

夫妻在正式離婚之前一般都會簽訂離婚協議書來規定解除關係的同時將其他事項整理清楚,協議書尤其是在財產和孩子的撫養問題上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但是也有的夫妻在離婚之後很馬虎地將協議書弄丟,那麼,離婚協議書補辦可不可以?

一、離婚協議書補辦可不可以?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選擇協議離婚時,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所簽訂的協議。在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

所以,當夫妻的離婚協議書丟失後,請不要着急,因為離婚協議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

二、怎麼補辦離婚協議書

您只要拿着您的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閲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檔案調出來之後,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複印一份並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三、離婚協議丟失會影響再婚嗎

如果您丟失的只是一份離婚協議書,是不會影響您的再婚登記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辦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丟失的是離婚證,那麼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請補辦一本離婚證,再辦理再婚手續。

還要補充一點的是,如果您丟失的是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是調解書,據《關於人民法院訴訟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1984年公佈實施)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訴訟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60年、短期30年。

所以,如果您的訴訟離婚檔案法院還未銷燬,您可與法院檔案保管部門取得聯繫,然後以當事人身份要求複製審判文書,加蓋公章後,就能夠進行再婚登記了。

四、為什麼要保管好離婚協議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相關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該司法解釋同時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但法律賦予一方當事人離婚後一年內從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

以上就是關於離婚協議書補辦可不可以的相關解答。綜上所述,如果夫妻不小心將非常重要的離婚協議書弄丟了是可以到擁有備份的民政局進行補辦的,而丟失的情形也不會影響離婚夫妻之間已經約定好的事項的正常履行。若有離婚協議書擬定的需要可以尋求本網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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