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丟了可以補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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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丟了可以補辦嗎

夫妻協議離婚的時候,需要在離婚登記時提交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表明夫妻同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作出了約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些夫妻離婚後,可能把離婚協議書丟失了。那麼,離婚協議書丟了可以補辦嗎?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離婚協議書丟了可以補辦嗎

在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當夫妻的離婚協議書丟失後,請不要着急。離婚協議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您只要拿着您的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閲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檔案調出來之後,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複印一份並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另外如果您丟的只是一份離婚協議書,是不會影響您的再婚登記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辦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丟失的是離婚證,那麼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請補辦一本離婚證,再辦理再婚手續。還要補充一點的是,如果您丟失的是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是調解書,您需要去法院複印一份原件,加蓋公章後,才能夠進行再婚登記。

二、離婚協議簽字後能反悔嗎

當夫妻選擇協議離婚,離婚協議就成了離婚登記必須的重要法律文件。很多夫妻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下自己名字的同時,以為自己就此和對方解除了婚姻關係,協議自此生效了,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其實,簽好離婚協議只是協議離婚的第一步,即雙方都同意離婚了,並且對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做了明確的約定。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婚和離婚都是要通過登記來完成的。雖然離婚夫妻簽署了離婚協議,但如果沒有經過離婚登記手續,離婚協議書就是沒有生效的。

簽好離婚協議後,如果一方反悔,另外一方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解除婚姻關係,法院是不會按離婚協議書的約定,來進行財產分割。但離婚協議書仍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輔助證明一方在婚內的過錯行為。如果一方確實有過錯,對方可以在離婚訴訟中同時請求損害賠償,多分得財產。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離婚協議書丟了可以補辦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什麼了吧。當事人只要拿着離婚證和有效身份證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閲離婚檔案,然後就能補辦自己的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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