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二審流程有哪些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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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二審流程有哪些步驟?

離婚是中國常發生的現象,每年的離婚率都在不斷增加當中。我們都知道離婚對一個家庭來説造成的傷害是非常大的,特別是對於有了小孩的家庭更為嚴重。有的離婚過程不是非常順利,就要通過走法律的形式來解決,那麼我們今天來了解一下離婚案件二審流程具體是怎麼樣的。出現二審的情況都是很多夫妻在一審的時候對法院的判決結果並不滿意,才會要求進行二審,離婚二審的程序簡單概括為:上訴、受理、審理,最後是判決。下面我給大家詳細説明這幾個過程。

離婚案件二審流程有哪些步驟?

1.上訴。這裏指的是在上訴的時間內向法院提交相關的上訴狀,並且提交相關的證據和發現新的證據以及一審的決判書,這裏的時間指的是一審的判決書送達後的十五日之內,這期間當事人雙方任何一方對一審的結果有不滿意的都可以向法院提出二審的申請。二審法院會根據你們的上訴書開始走二審受理的相關程序工作。

2.受理。二審法院在接到上訴狀之後,就會將收到的證據和一審判決書轉接給一審的法院,一審法院會在5個工作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給當事人雙方。這就説明法院接受了離婚案件的二次審理過程,二審的案件一般來説會在立案之日起的3個月內完成二審的過程。若是有特殊的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完成,那就需要得到二審院長的批准才可以延遲案件的審理時間。

3.審理。審理就是對當事人雙方提供的證據進行全面的審查,核實是否跟事件有關係,審理過程中的法律法規是否正確,有沒有違反規定的條例出現,若有是不給予審核通過的,並且不會受理為上訴的範圍。所以也要求我們在答辯時所採用的法律法規都應當正確。

4.判決。這是法院最終判出的結果,説明二審的上訴已經完成。若是當事人雙方對二審仍是不滿意,那就要另申請了。

離婚不僅僅是對家庭造成了傷害,孩子的撫養權更是把父母掙得頭破血流,我們都不希望看到這種情況發生,所以在家庭的相處上,每一個家長都應該抱着寬容和相互理解的心態互相陪伴彼此,讓愛圍繞着每一個家庭。當我們的親情真的走到不可挽留地步的時候,我們也要學會運用法律的知識,更好地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減少自己的財產損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離婚二審的審理過程了,由於我們國家現在離婚上訴的案件越來越多,所以我國針對離婚的法律條文規定也完善得越來越好。上面介紹的二審過程中涉及到的一些法律法規都是我們值得去注意的,在二審的時候,提交的材料越多,那勝訴的概率就會越大,前提是提交的證據和材料一定是真實可靠的,若發現是偽造的,不僅取消答辯的資格,自身還有可能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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