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上訴的程序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離婚上訴的程序有哪些
律師解析:離婚上訴的流程:
1、當事人向一審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
2、庭審,當事人按照二審法院的開庭時間參加庭審;
3、判決。一般情況下,如果在一審當中沒有判決離婚的話,在二審一般都是會判決離婚的,二審判決下來後就不能再上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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