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執行異議之訴能否確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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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執行異議之訴能否確認合同效力?

一、法院的執行異議之訴能否確認合同效力

法院的執行異議之訴是可以確認合同效力的。執行異議之訴,是指當事人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實體權利存有爭議,請求執行法院解決爭議而引起的訴訟。執行異議之訴是執行救濟的重要途徑之一。如果對於簽訂的合同效力有任何異議存在的,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法院介入進行調解的。

二、執行異議之訴的意義是什麼

1、保障案外人的實體權利,完善司法救濟制度。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的,執行員應當按法定程序進行審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駁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長批准中止執行。如果發現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按審判監督程序處理。”雖然確立執行異議程序,執行中有侵害合法權益的行為發生時,案外人有權提起異議,但也存在很多不足。

首先,案外人的實體權利,由執行員進行審查判斷,在一定程度上剝奪了案外人就其實體權利與相對人進行辯論的權利,顯然不利於案外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其次,駁回案外人異議的裁定不能上訴或複議,即使案外人對裁定不服,也沒有後續的救濟方法。

再次,中止執行僅是執行程序的延緩和阻卻,有悖於權利保護的徹底性要求。

最後,因執行異議對原裁判提起再審,經再審認為原裁判並無不當並向法院提出書面説明的,應恢復執行。此時,案外人的權利實際上並沒有獲得保障。

2、切實保護各方主體的合法利益。

當案外人,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及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均可以提起訴訟,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執行異議之訴是司法程序中非常重要也是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對於保證案件判決和審理的準確性以及保障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如果一旦在案件的審理中發現有任何異議之處的,一定要利用好這項權利,以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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