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確定起訴離婚管轄地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怎麼確定起訴離婚管轄地

夫妻感情逐漸平淡或其他原因導致夫妻倆不能將婚姻持續下去,夫妻倆就會想到離婚。現在夫妻很多時候不能和和氣氣的協議離婚,大多數採取的是提起訴訟離婚,讓法院來判決自己認為應該得到的一些利益。而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如果不知哪家法院有管轄權,那麼就會將離婚拖得很長,容易影響兩個家庭,甚至鄰居的日常生活。今天本站小編就來來談談怎麼確定起訴離婚的管轄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怎麼確定起訴離婚管轄地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一)被告所在地管轄情況

1、夫妻雙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共同居住的縣或區的基層人民法院就是管轄法院。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離婚訴訟中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夫妻雙方均被註銷城鎮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後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勞動教養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 原告所在地管轄情況

1、被告一方被註銷城鎮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若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4、對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5、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6、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三)特殊的地域管轄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選擇了起訴離婚,一定要選擇好具有管轄權力的法院,那麼才能儘快讓彼此過上正常的生活,減少離婚帶來的傷痛和困擾,當然,離婚的時候還會涉及很多問題,如財產分割、孩子的歸屬等問題,本站小編建議您最好找這方面專業的律師來為您解決,本站平台專業律師全程為您服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