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的違約責任能否約定 - 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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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的違約責任能否約定?要注意什麼?

在雙方關係破裂選擇離婚時,因為牽涉到共同生活的財產等問題,大家都會選擇協議離婚來處理這些事項,並簽訂離婚協議有的還會約定違約責任。那麼離婚協議的違約責任能否約定?有哪些注意事項?下面由本站小編為大家一一解答。

一、離婚協議的違約責任可以約定

雖然夫妻關係較《民法典》合同編調整的民事法律關係有一定區別,但離婚協議的性質在法律上應當被認定為合同的一種,是雙方經過合意所產生的,應當受《民法典》合同編調整。

因此,受《民法典》合同編調整的離婚協議當事人若不履行協議義務或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理應承擔《民法典》合同編規定的違約責任,自然違約金條款也適用於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至於違約金金額的問題,可以由雙方自由約定,但是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臨由人民法院調整的法律風險。根據本案的詳細情況,並結合上述分析,徐某與其前夫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違約金的約定是合法、有效的,應該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離婚協議的違約責任中違約金注意問題

在離婚協議中,雙方就財產分割、債權債務和子女撫養的問題會約定較多的內容。為了保證雙方如實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夫妻雙方往往還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最常見的方式就是約定違約金條款,通常違約金的數額還相當高。當任何一方履行存在瑕疵或者不履行時,另一方除了要求繼續履行外,還同時主張高額的違約金。

為了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妨在離婚協議中加上關於違約金的約定。但要注意,並非所有事情都可以用違約金的方式來防止違約,雙方的約定中不能違背國家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條款。比如説,不可約定禁止雙方再婚、禁止雙方生育等;而像約定子女探望權、給付子女撫養費或給付一方經濟補償金等情況,可以約定違約金。我們在合同約定中不要“漫天要價”,因為法律規定是有一定限度的,要價太高反而最後落得一場空,因此違約金的約定既不能過高,也不能過低,應以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失為準,該實際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都要有證據證明。如果實際損失無證據證明,建議約定違約金的數額為未付款的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因為逾期付款糾紛的爭議標的是金錢給付義務,可以參照民間借貸的標準,只要不超過4倍即可受到法律保護。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也就是説,雖然離婚協議雙方不同於《民法典》合同編中調民事案件中平等的雙方,但離婚協議性質是與合同一樣的,所以離婚協議的違約責任可以約定並能夠得到法院支持。不過對於約定違約金的需要注意金額要控制在合理範圍內,否則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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