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要到哪裏起訴 - 起訴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4W

起訴離婚要到哪裏起訴 起訴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起訴離婚也就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屬於我國另一種法定的離婚方式,與協議離婚是並列的。而現實中,離婚夫妻就需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來選擇恰當的離婚方式。其中在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之前,有必要先了解清楚起訴離婚要到哪裏起訴。下文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起訴離婚要到哪裏起訴

夫妻一方起訴離婚,應當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如果經常居住地與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應當以經常居住地為準,而經常居住地是指在當地至起訴之日起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

對於一般的離婚案件,也是採取“原告就被告”原則,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與實際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就以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為管轄法院。經常居住地是指到起訴止,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如果被告在國外,或被告正在服刑,原告只需在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即可。另外,各地法院在級別管轄上也有一定的要求。

二、起訴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將“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我國離婚制度中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這也是人民法院處理離婚糾紛決定是否准予離婚、是否准予解除夫妻關係的基本原則。感情確已破裂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是准予或不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同時也是判決離婚的實質要件;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法院判決是否准予離婚的唯一的、根本的法定標準。

也就是説起訴離婚,法院不必然判決你們離婚,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不是法定的可以判離的情形,法院一般不會判離,但是如果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們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判決准予離婚的。

以下情形可以視為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依法被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協議離婚是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而訴訟離婚則很顯然就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此時需要通過打官司的方式來解除雙方之間的夫妻關係。但由於我國的法院眾多,因而有的人就搞不清楚起訴離婚要到哪裏起訴,上文中已經就這樣的問題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