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買的婚前房子正在還款 - 離婚後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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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買的婚前房子正在還款,離婚後怎麼算

結婚是一件大事,要置辦新房,這個房子是一方婚前買的,而且正在還貸款。因感情走到盡頭離婚了,那麼這個房子怎麼算呢?是算共同財產分割還是個人財產?本站小編在下文為大家詳細解答。

一、個人買的婚前房子正在還款,離婚後怎麼算

1、婚前房子的產權是個人的,婚後也是所有權人個人在還貸款,那麼房子屬於個人財產,不可以分割。

2、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3、房屋產權一直是某一方個人產權,婚後是夫妻兩人共同還貸,那麼,離婚後產權人應補償另一方。

4、婚後,房子產權為夫妻共有,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二、離婚財產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説,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 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 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 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夫妻離婚,是變成陌生人的開始,而財產分割很容易讓雙方變成仇人,所以,處理離婚財產分割糾紛小編建議委託本站平台的專業的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師,委託律師辦理,可以減少麻煩,避免更多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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