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什麼叫分居滿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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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什麼叫分居滿兩年
依據法律規定,分居滿兩年是准予離婚的條件之一。
而分居滿兩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2、分居必須是連續計算,且必須年滿兩年。
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義務
4、夫妻分居滿兩年必須有相關證據予以證實。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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