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協議離婚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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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協議離婚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訴訟離婚相比,協議離婚既方便、省時、又不麻煩,是解除婚姻關係的好途徑。但是在協議離婚中也存在許多容易被人們忽視的問題。下面,小編將和大家分享辦理協議離婚有哪些注意事項。

要避免協議離婚的不利因素,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簽訂離婚協議時,一定要考慮清楚,是否是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

因一時之氣,一方答應另一方無理的要求,簽訂了離婚協議,致使不想離婚的一方事實上已與另一方離婚,追悔莫及。夫妻雙方結婚後,因為家庭瑣事經常爭吵,這本來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可這有可能成為雙方離婚的主要理由,一方提出與另一方離婚,另一方以為是一時之氣,就在一方擬訂好的離婚協議上簽字,這使另一方百口莫辯,有理説不清。訴訟離婚對於感情是否破裂的證據要求較嚴謹,在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的情況下,一般不能作為感情破裂的依據,雙方也不會因一時爭吵而被判離婚。

二、關於財產分割的約定。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果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作出了約定,該約定明顯利於一方,在雙方簽字後便具有法律效力。事後,另一方如果發現該協議是受蒙避所籤,想要追回一部分財產,就會發現取證非常困難。訴訟離婚中,雙方如果不同意調解,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是平均分配,一般不存在一方利益明顯受損的情況。因此,在協議離婚時,夫妻雙方要慎重考慮財產如何分割,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選擇協議離婚時,因根據自身的情況,慎重處分夫妻共有財產、小孩扶養等問題,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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