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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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婚前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婚前協議是雙方同意,雙方簽署,通過了公證的合同。婚前協議不需要向法庭申請,在簽署之前也無需複審。但協議中的內容應該是真實的,不能欺滿對方。

2、不真實的闡述,不完整的坦白是不允許的。婚前協議應真實完整,要求雙方都清楚地明白自己想要得到什麼,可以放棄什麼。如果雙方的闡述都不真實,那麼這份婚前協議將無效,不能成為法律依據。

3、婚前協議可包括雙方的婚前期間的權利與責任。婚前協議在19世紀非常盛行,目的是要保護女性財產繼承人。貪女人的錢而與她結了婚的流氓應該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4、在婚前協議中,雙方都可以享有法律所給予的權利。但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自願分給對方一部分財產。如果雙方有共同的生意,共同的收入,那麼協議可以闡明誰負責掌管生意,誰控制投資管理收入。協議也可表述某些資金屬於共同資金,甚至可以規定在婚前期間怎樣消費某些資金。

二、有效的婚前協議書要哪些條件

有效的婚前協議書,要有以下條件:

1、書面。

婚前協議書一定要是書面的,才具法律效力。書面的婚前協議書,能夠作為提供協議內容的證據,並能協助證明雙方都瞭解並同意協議書之內容。

2、雙方出於自願簽字。

3、公證。

4、在合理、公平、以及沒有錯誤、詐欺、壓力的情形下,簽訂的書面婚前協議書,應該具有法律的約束力。

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的方式誘騙,而簽下了婚前協議書,或是在相當大的精神壓力之下,簽訂了婚前協議書,該婚前協議書不具法律的約束力。此外,違反公共政策的婚前協議書條款,法院一般都不願意強制執行。

5、有律師代表。

6、雙方都已經完全瞭解責任、權利、可能的變通方式。

7、各自的財務狀況都已經完全讓對方知曉,應當以清單列表的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現有資產與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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