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起訴離婚的受理費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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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起訴離婚的受理費用是多少

其實也能把民事案件當中的受理費用看成是對敗訴方具有一定經濟制裁的性質的,最後受理費基本上都是由敗訴方來進行承擔的,不過,民事法庭所收取的受理費用到最後全部都是要歸國家所有的。其中,起訴離婚的受理費用基本上是在50到300元之間的,涉及到財產分割的話,如果超出了20萬就按照0.5的比例來交納。

我國起訴離婚的受理費用是多少?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相關依據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雖然小編也在以上文章中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了一下有關起訴離婚的受理費用是多少的這個問題,但相信大家也能直觀的感受到,不同的離婚官司的受理費用絕對不可能是一個標準,在這裏可以看到受理費從50到300元不同的標準,也是因為各地的民事法庭在收取受理費用的時候,和當地的實際經濟發展水平有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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