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投訴用人單位

來源:法律科普站 6.69K

投訴用人單位的方法是: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工作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
投訴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1、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即用人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聯繫電話;
2、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具體投訴請求事項;
3、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住所和聯繫電話;
4、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應提交勞動合同複印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提供用人單位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作為憑證;
5、有與投訴請求事項有關的證據,應提交該證據原件及複印件。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由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查處理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案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勞動保障監察管轄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管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勞動保障監察的管轄制定具體辦法。

要如何投訴用人單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