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民辦理離婚協議必須符合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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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方當事人是在我國民政局合法登記的夫妻。

我國公民辦理離婚協議必須符合的條件是什麼

沒有登記結婚的男女,不能登記離婚。無論是事實婚姻還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處理。在國外註冊登記結婚的,也不能在我國民政局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辦理離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國註冊登記結婚的,可以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

二、雙方對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都已經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離婚協議》。

雙方應當在協議中確認同意離婚,確認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如何分割;有無子女或子女由誰撫養,另一方撫養費數額以及不撫養子女一方的探視時間和探視方式;以及有無債權債務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個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都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仍屬有爭議的離婚,需起訴至人民法院處理爭議問題。

三、協議離婚的步驟

1、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4、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5、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6、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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