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樣判斷夫妻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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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樣判斷夫妻感情破裂

在法院判決夫妻離婚的時候,唯一的標準就是斷定夫妻之間感情已經破裂,不然法院也是不會輕易做出離婚判決的。那在現實中,要怎樣判斷夫妻感情破裂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要怎樣判斷夫妻感情破裂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重婚,另一方起訴離婚的。

2、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的。

3、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4、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虐待包括受對方虐待,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家庭暴力包括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5、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6、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7、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8、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9、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10、違背雙方或一方意願的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的;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因一方升學、招工、提幹等引起思想感情變化而提出離婚,判決不離後,夫妻關係仍無改善的。

12、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1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14、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好逸惡勞,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的。

1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或者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7、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18、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可以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前三項規定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斷。

二、判決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如果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這點的話,那最終的結果可想而知。當然,在訴訟離婚中調解是必經程序,因此夫妻最終解除婚姻關係可能是因為被調解離婚,而不是判決離婚。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本站網站的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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