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可以不給贍養費的情形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8.13K

成年子女可以不給贍養費的情形有哪些

一、成年子女可以不給贍養費的情形有哪些

出現下面3種情況的時候可以不付贍養費: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姦女兒等行為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來説就是可以免除贍養義務。被害子女自願贍養的,法律並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二、在什麼情況下不可以免付贍養費?

有哪些情形不可以免除給付贍養費義務?具體而言有下面5種情況: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沒有經濟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維持生活的,也應當承擔贍養義務。因為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處分權。

(2)不能以父母不撫養自己而推脱贍養責任,父母因為生活困難、犯罪或其他客觀條件確實不能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在該子女成年獨立後,如父母符合被贍養的要件的,子女仍應當盡贍養扶助義務。

(3)父母取消子女對財產的繼承權的,子女仍有贍養義務。

(4)子女不能通過聲明放棄財產繼承而不承擔贍養義務,子女放棄繼承權的行為有效,但是不承擔贍養義務的行為無效。繼承權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父母和子女之間可相互繼承遺產。子女自願放棄這項權利,是對自己繼承權的合法處分,法律是允許的。但卻不能以放棄繼承權為由,來對抗法定的贍養義務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絕贍養老人。

要特別説明的是,在一些偏遠山區,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母親改嫁或父親再婚後,便與自己脱離了原有的家庭關係,其養老問題便由新組成的家庭的子女承擔。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看完上文的介紹後,相信大家對“成年子女可以不給贍養費的情形”有所瞭解吧,同時,在一些情況下可能人們覺得可以不給贍養費,但實際上還是需要支付的,本站小編也一併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