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重婚老婆和小三一起告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一、男的重婚老婆和小三一起告可以嗎?

男的重婚老婆和小三一起告可以嗎?

1、一般不可以,這種情況只能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或者主張對方重婚,如有證據證明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可以重婚罪起訴。如果決定選擇離婚,因為您丈夫有與他人同居行為導致離婚的,您可以在離婚時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司法實踐中,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 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 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 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4) 可以看到,婚內出軌並有私生子的行為,並不是構成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否觸犯重婚罪,具體要看出軌方與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如是,構成重婚罪;否則,就不構成重婚罪。

二、小三能告男人重婚罪嗎

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並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夠告。必須是小三構成重婚罪當中的受害者,即在與有夫之婦或有婦之夫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期間,其並不知道對方已經結婚。那麼這種情況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狀告對方重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三、重婚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1、犯罪客觀方面:犯罪客觀要件是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如:重婚者又和第三者登記結婚,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重婚者又和第三者建立事實婚姻,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建立事實婚姻。這裏的事實婚姻是公開以夫妻關係長期生活在一起。

2、主體:本罪主體分為兩種人,一是重婚者,二是相婚者。

3、主觀方面:犯罪主觀要件是故意。犯重婚罪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婚姻法中也是規定了,任何夫妻都是不能在婚後再與他人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如果説當事人發現配偶有重婚或者是與他人同居的行為後,當事人也是要收集好相關的證據,同時也是需要確認配偶的行為是否構成法律中的重婚罪的標準,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協助自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