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關係後 - 一方是否需要承擔非親生子女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8W

同居的情況在如今是非常的普遍,同居關係不僅有青年男女朋友之間,有的離婚人士找到另一份感情的時候也會和伴侶同居。離婚一方可能會與孩子跟異性以夫妻之名同居,如果説同居中存在非親生的孩子,那麼在解除同居關係後是否需要承擔撫養費?

解除同居關係後,一方是否需要承擔非親生子女

我們知道未成年子女有權請求其親生父母撫養,非婚生子女也是一樣,一般來説解決子女撫養的問題可根據不同的情況有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1、雙方可以一起協議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以及孩子撫養費用的支付方式和額度,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會依據有利孩子健康成長原則判決。

2、兩週歲以內的孩子跟隨母方生活,兩週歲以上不滿十週歲的,跟隨對其有利的一方生活,比如收入水平較高、生活水平較高的一方;

3、十週歲以上的孩子可以提出自願選擇跟誰生活,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上述所講知針對親生父母對親生子女的撫養義務,如果説同居關係中存在非親生子女的話,解除同居關係後是不需要承擔非親生子女的撫養費,出於道義給予生活費也是可以的,法律對此並不禁止。如因非親生子女索要撫養費發生糾紛的話,通過協商解決不了問題的話建議當事人可以找個同居子女專業的律師諮詢一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