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麼條件下定為重婚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在什麼條件下定為重婚罪

一、在什麼條件下定為重婚罪?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因構成重婚被判處緩刑之後還可以出國嗎?

通常情況下是不可以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社區矯正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

社區矯正人員因就醫、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確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在七日以內的,應當報經司法所批准;超過七日的,應當由司法所簽署意見後報經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批准。返回居住地時,應當立即向司法所報告。社區矯正人員離開所居住市、縣(旗)不得超過一個月。

三、涉嫌重婚判緩刑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其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其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所有嚴重違反一夫一妻制的所謂的婚姻生活都可以被定為重婚罪,主要是在重婚案件當中,有少部分沒有配偶的當事人,對不知情的當事人不會按照重婚罪定罪量刑,但也不會保護當事人跟已婚人士的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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