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沒有證據公安接受立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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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沒有證據公安接受立案嗎?

重婚沒有證據公安接受立案嗎?

重婚罪既可以自訴也可以公訴,在重婚的被害人有證據證明時可自己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訴,當證據不足時,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鑑於現實中存在大量的重婚受害人,因為經濟上依賴重婚者,或者受到重婚者的人身限制、威脅恐嚇、家庭暴力等,不敢提起自訴或向公安機關報案,知情的人民羣眾、社會團體和有關單位也可向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提出控告或檢舉。

刑事訴訟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證據的收集對於犯罪的證明至關重要。重婚罪自訴的舉證責任要由自訴人承擔,即便因證據不足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其偵查,對於重婚罪來説沒有人能比受害人對證據的接觸更直接、更容易。因此,受害人一旦發現對方有重婚的可能,一定要注重第一手證據的收集與保存,以防對方後期毀滅證據。

二、如何收集重婚的證據材料?

1、本人的結婚證或婚姻證明,證明自己的身份與被訴人是合法夫妻。2、被訴人與他人結婚的結婚證(一般應通過民政局查詢取得婚姻證明)、證明被訴人與他人結婚事實。

3、如果被訴人與他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應取得被訴人居住周圍的有關機關或證人的證言,證明被訴人確實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不過這樣的證明不好取得,同時在法律上的效力也比較低。

三、重婚的認定情況有哪些?

根據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應當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此規定,實踐中構成重婚罪的行為可以歸納為三種:

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內謊稱初婚騙取登記或串通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騙取登記的;

2、有配偶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內又與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但未進行婚姻登記;

3、自己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

綜上所述,重婚犯罪案件屬於自訴案件,受害人有證據的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當然,在沒證據情況下,或者收集存在困難,也可以去公安機關報案,請求公安機關立案。一旦查實對方有重婚犯罪行為,符合條件的,檢察院發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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