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新《民法典》非婚同居具體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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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個女人來説,婚姻是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在現代,已不像古代那樣,結了婚才能同居,非婚同居的現象已很是普遍了。曾經流傳過非法同居的説法,現在也已改成非婚同居。那麼,中國的《民法典非婚同居方面是否有什麼新的規定呢?下面就來看看小編為大家整理出的資料吧。

中國的新《民法典》非婚同居具體是什麼情況

《民法典》同居幾年屬於事實夫妻

現在已經沒有事實夫妻了。我國在一定範圍內承認事實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處理,不論雙方共同生活時間長短,不論雙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個階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實質婚姻關係要件。之後,必須補辦登記,否則不受法律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因此,事實婚姻、事實夫妻已經是不被法律承認的,受法律保護的夫妻關係,必須登記。

事實婚姻是怎麼認定的

所謂事實婚姻,其實就是指男女雙方未按法律規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就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在一起所形成的婚姻。事實婚姻其實也是婚姻關係存在的一種方式,只是它不被法律所認可與保護。

事實婚姻-概念: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地予以認可,這就產生了“事實婚姻”這一概念。

《民法典》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離婚

一)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願

離婚必須是建立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的,在此基礎上雙方自願協議離婚的才有效。也就是説如果某一方不願意協議離婚,但受到另一方的欺騙、脅迫而達成離婚協議的,該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首先離婚是存在合法的夫妻關係的解除。若雙方的夫妻關係不具備合法性,那麼對此協議離婚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其次,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協議離婚才具備法律效力。

律師提醒: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問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辦理。

由此可見,非婚同居已經換成事實婚姻的説法了。很多年輕人都不再拘束與結婚登記的形式了,相處到一定的程度便同居在一起,成為彼此的伴侶,雖未領結婚證,卻已互為夫妻。小編在這裏提醒大家,婚姻是美好的事情,請謹慎對待,不管是怎樣的方式。若是還有其他新《民法典》非婚同居的問題,歡迎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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