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導致婚姻無效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8W

一、重婚導致婚姻無效怎麼辦?

重婚導致婚姻無效怎麼辦?

對於婚姻被宣告無效後,説明他們當初的婚姻是違法的。那麼他們共同購置的財產,創辦的企業,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處理。首先要分清哪些是個人財產,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對於共有財產的分割,可由雙方協商處理;如協商不了,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但要考慮到贈與的目的性和正當性,保護合法婚姻當事人的利益);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購置的房產可按共有財產處理,或折價歸一方所有,對另一方給予合理補償。對於企業可以進行拆價,或歸一方所有,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或折成股份,按股份形式經營,分配利潤;也可進行拍賣、變賣等方式進行處理,分配利益。

律師點評:無效婚姻的財產狀況比較複雜,處理起來也因案而異。能夠協商處理的最好,不能協商處理的,就要先查明財產的性質,才能確定是否屬於共同財產。對於確定為共同財產的,處理時也要考慮財產的實際佔有管理情況,要能充分發揮財產的效用。當然,處理時也要考慮合法婚姻的配偶及其子女的合法利益。

1、若婚姻被認定無效,無效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婚姻無效。但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

(3)原告如申請撤訴的,不予准許。有關婚姻無效的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不允許當事人上訴。

2、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自始無效”,是指無效或者可撤銷婚姻在依法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並將生效的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

3、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如果雙方中的一方的確有重婚行為的話,法院對該婚姻批判做無效婚姻,那麼只能夠到相關民政局去進行重新登記婚姻,來使該婚姻成為合法婚姻,如果雙方不知道其中一方有重婚或者是另外一方沒有重婚而被誤判成重婚的話,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