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當事人可以告重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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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當事人可以告重婚罪嗎?

一、不是當事人可以告重婚罪嗎?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重婚罪是屬於公訴案件也是屬於自訴案件,可以由公訴機關提起公訴,也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並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

二、起訴重婚罪需要什麼證據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三、具備告訴的資格是指以下三種人:

1 、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2 、人民檢察院在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而無法告訴的情況下可以告訴," 受強制" 是被害人受到暴力的控制,如被捆綁、拘禁,等。" 威嚇" 是指被害人受到威脅、恐嚇,不敢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

3 、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近親屬在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而無法告訴的情況下也可以告訴。" 被害人的近親屬" 是指被害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同胞兄弟姊妹。

綜合上面所説的,重婚罪是屬於自訴的案件,但不一定就必須要當事人才可以提起訴訟,此案件既可以進行公訴也可以進行自訴,主要就是要看案件實際的情況是怎麼樣的,但前提在提起的時候都需要有合法的證據才可以進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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