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訂立遺囑需要注意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9W

一、老人訂立遺囑需要注意什麼?

老人訂立遺囑需要注意什麼

1、要注意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2、遺囑中只能分配本人的財產。

3、要正確選擇立遺囑的方式。

4、遺囑的內容要簡潔明瞭。

二、有哪些立遺囑的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其實,公民在立遺囑之前還是有必要相對應的瞭解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就算是自己寫遺囑,那自書遺囑也有很多細節性的問題需要注意。比如關於遺囑的時間不能簡單的寫是幾月幾號,要清楚到年月日,自書遺囑全文都得本人親筆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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