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繼承過户怎麼辦理 - 需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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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繼承過户怎麼辦理,需要注意什麼

大家都知道財產是可以繼承,那麼大家是否知道農村宅基地也是可以繼承過户呢?農村宅基地繼承過户怎麼辦理呢?為了瞭解其特徵便於大家進一步地認識宅基地使用權的相關問題,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資料。

一、農村宅基地怎麼辦理過户

農民買賣或者繼承房屋,該房屋佔有範圍之內的宅基地使用權會發生轉移,即由原房屋所有權人轉移到買房人或繼承人。《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根據這一規定,農民因買賣或繼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當事人必須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具體而言,就是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或者房屋繼承人應當在依法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證後15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材料,向當地縣、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經審核後,由縣、市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髮加蓋有縣、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證。

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繼承時要注意什麼?

1、農村宅基地不能作為一般“財產”進行繼承。

宅基地使用權是被繼承人無償從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是一種特殊物權。因此,農村宅基地不能作為一般“財產”進行繼承。另外,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必須因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取得,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產繼承的時候可以繼承宅基地使用權。

從宅基地使用權的內部關係來看,屬於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進行使用權的繼承。如果繼承人户口遷出,宅基地使用資格就會喪失,繼承人只能將房屋拆除並將宅基地的使用權返還村委會;如果繼承人户口未遷出,繼承人可以繼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同樣可以辦理房屋繼承過户和宅基地使用權繼承。

三、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什麼特徵

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城鎮居民不得購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將户口遷入該集體經濟組織。

2、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僅限於村民建造個人住宅。個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與村民居住生活有關的附屬設施,如廚房、院牆等。

3、宅基地使用權實行嚴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無償的。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辦理農村宅基地過户時,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接着向有關部門提交相關證明文件、材料,最後換髮新的土地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繼承時,有兩個重要事項需要注意。另外宅基地使用權具有4個特徵,瞭解這4個特徵有助於更好的理解“農村宅基地繼承過户怎麼辦理”的問題。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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