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證有繼承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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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確權證有繼承權嗎?

土地確權證有繼承權嗎?

土地確權後並不意味着農民擁有土地的繼承權。

1、土地確權並沒有改變我國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的基本制度,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只有兩種情況,要麼屬於國家,要麼屬於村集體組織,沒有屬於個人的土地。

2、土地確權後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後兒女仍然繼續經營,直至下一輪土地確權或國家關係土地政策出台,否則不可改變,但是他不屬於繼承。

3、責任田是集體分給本村農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責任田尚在承包期內,與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其家庭成員續包(不是本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續包的);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發包方收回再分配。

二、《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

1、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2、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3、每宗地的土地權需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審核、登記造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序,才能得到最後的確認和確定。確權的狹義含義是指在土地登記過程中的權屬審核階段對土地權屬的來源、權屬性質的確認。

4、根據中國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的有關規定和當前土地管理實踐的要求,確權也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確定土地權屬方面的法規和政策,處理土地權屬爭議和辦理土地權屬的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等。

5、土地權屬確定的原則有依法原則、充分考慮歷史背景的原則、土地所有權的單向流動原則

綜上所述,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土地權需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登記造冊、頒發土地證書,才能確認和確定,責任田是農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由其家庭成員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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