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公證程序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房產繼承公證程序是什麼?

房產繼承的問題一直都是大家較為關注的,房產繼承要依法按照一定的程序把房屋的使用權等轉移給繼承人,併到公證處公證手續後才能辦理繼承手續。那麼大家知道房產繼承公證程序是什麼嗎?下面讓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房產繼承公證程序是什麼?

房產繼承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一)房產繼承公證程序

先聯繫房產所在地公證處進行預約,所有的繼承人均需到場,如果是國外或者外地的繼承人無法到場的,公證委託當地親友代為辦理。房產繼承公證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繼承人身份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户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二)訴訟繼承公證程序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房產繼承訴訟管轄地確定為不動產所在地,即被繼承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繼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繼承人作為原告,另一部分繼承作為被告參與訴訟。房產繼承訴訟一般需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親屬關係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如果是外籍繼承人需要提供經過公證書予以認證。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如果繼承人之間對於房產過户沒有異議可以形成調解書,如果無法對於房產的繼承達成一致的,由法院判決。

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