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人包括哪些 - 不是法定繼承人能繼承遺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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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人包括哪些,不是法定繼承人能繼承遺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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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合法有效遺囑的情況下,被繼承人去世的,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來繼承遺產。此時就需要確定法定繼承人,那麼我國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哪些呢?本文針對這一問題,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哪些人是法定繼承人

(一)配偶

合法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二)父母

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三)子女

子女包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需要注意的是,繼子女並不當然的享有繼承繼父母的遺產,只有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形成了撫養關係的情況下,繼子女才有權繼承繼父母的遺產。同時還規定,繼兄弟姐妹之間的繼承權,因繼兄弟姐妹之間的撫養關係而發生,沒有撫養關係的,不能互為的二順序繼承人;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四)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亦屬“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才能互為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繼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蔘與繼承。

二、不是法定繼承人能繼承遺產嗎

(一)一定條件的人可以繼承遺產

在法定繼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繼承權的人蔘與繼承外,繼承法第14條還賦予一些符合一定條件但沒有繼承權的人取得一定遺產的權利。法律之所以賦予該權利是因為他們和被繼承人之間存在着特別扶養關係,這是保障人權和弘揚美德的必然要求。下列人員享有分得適當遺產的權利:

(1)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

(2)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即使其為繼承人,但若未實際參加遺產分配,屬於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遺產取得權。

(二)受遺贈可以獲得遺產

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三)遺囑繼承可以繼承遺產

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可立遺囑將遺產分配給非繼承人以外的人。

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是比較多的,包括他的父母、子女、配偶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但這其中又要具體區分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第二順序繼承人。因此,並不是只要屬於法定繼承人就能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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