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繼承人和第二繼承人都不在了如何繼承 - 法定繼承有哪些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3.78K

第一繼承人和第二繼承人都不在了如何繼承?法定繼承有哪些規定?

財產問題一直是人們所關心的,特別是財產的繼承。自從國家規定繼承的要求之後,財產糾紛才逐漸減少,但是並不是不存在了。很多的財產繼承因為不熟知法律問題還是無法解決,所以法律的普及尤為重要。如果第一繼承人和第二繼承人都不在了如何繼承?法定繼承有哪些規定?小編將會就這兩個問題為大家解釋,請仔細閲讀。

一、如果第一繼承人和第二繼承人都不在了如何繼承

(1)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全部在死者之前故去,那麼就是沒有合法序列繼承人,這樣情況下死者遺產有死者生前所屬集體單位或國家所有。

(2)如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繼承人有人是在死者死亡之後過世,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辦理代位繼承或者或轉繼承手續。

(3)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該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轉繼承人就是實際接受遺產的死亡繼承人的繼承人。

二、法定繼承有哪些規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的繼承權】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財產的繼承一般會牽扯到很多問題,也有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情況,當第一繼承人和第二繼承人都不在了時,這種情況也屬少見,但是《民法典》中都會有明確的規定。當遇到相關問題時,大家也可以參照小編提供的法定繼承規定進行對比參照,從中找到符合自己的情況。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在線諮詢本站律師,我們都會為你盡心解答。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