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公證費用和資料分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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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公證費用和資料分別是什麼

父母總是想要為兒女及後代積攢些財富,但是當留下的遺產較多而且繼承人並非唯一的時候,往往會出現爭遺產的糾紛,為了避免這一情況的出現,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進行遺產公證,那麼遺產公證費用如何呢,又該準備哪些資料?請跟小編來了解下。

一、遺產公證費用標準

(一)遺產繼承公證費已經調整了,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不再按受益額的2%收取。

(二)根據《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個部門20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

(三)各類公證收費將大幅下調,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由之前實行的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由現行的每輛次100元降為每輛次70元。因丟失要求補發因私護照的收費標準,由現行的每本400元降為每本200元。

(四)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費標準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農業、工商等部門。《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價格、財政部門結合通知精神,對按規定權限由本地區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進行全面梳理和審核,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於9月底前將降低後的收費標準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

二、遺產公證需要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1)註銷的户口;(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

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內容:

(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註明死亡日期);

(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註明是否原配);

(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户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

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

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户口、身份證到公證處。

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

7、被繼承人的檔案複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

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全部繼承人應本人親自前來辦理(不能前來的應提交經公證的委託書或放棄繼承的聲明書)

所以,遺產公證費用公證處將根據你們遺產的具體評估價格計算。收費標準按照分階段的比例收取,做公證的時候,報的價格太低,公證處會根據當地房產的實際評估價為準計算公證費。當地的公證機構的比例可能會有不同,但絕對不會超過上述所提比例。同時不要忘了帶齊上面所述的資料。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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