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遺囑怎麼寫才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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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遺囑怎麼寫才會有效

有的人雖然想要訂立遺囑,但一直沒有機會去做,往往在臨終的時候才對家人説出了自己的遺囑,這時的遺囑一般是屬於口頭遺囑,法律方面也是允許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訂立遺囑的。但要保證遺囑日後得到履行,那就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就是要求生效。不過該怎麼寫口頭遺囑才會有效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麼是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是指遺囑人用口頭形式訂立的遺囑?法。商?口頭遺囑容易被篡改和偽造?,?遺囑人死後無法查證?,?容易產生糾紛?,?故《民法典》第17 條對口頭遺囑作了嚴格的限制?,?即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法。商?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法。商?危急情況解除後 ?,?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法

二、怎樣訂立口頭遺囑有效

1.口頭遺囑訂立過程中?,?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法。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對見證人的資格做了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口頭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商?包括未滿18週歲以及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法。商?

(2)繼承人﹑受遺贈人?法。

(3)與繼承人﹑ 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法。商?實踐中主要包括繼承人﹑受遺贈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近親屬?,?以及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等?法。

2. 《民法典》對立口頭遺囑的外部條件做了限制?,?即必須處於“危急情況”

下?,?遺囑人才能立口頭遺囑?法。商?這裏的“危急情況”一般是指遺囑人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緊急情況(如重大軍事行動﹑意外事故等)?法。

由於口頭遺囑易被篡改﹑偽造?,?因此?,?《民法典》對口頭遺囑失效的情況做了特別規定:在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那麼所立的口頭遺囑自然無效?法。商?因此?,?在非危急情況下?,?遺囑人還是應當訂立自書﹑代書﹑錄音遺囑?,?最好到專門的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或到律師事務所辦理律師鑑證?法。

3.“危急情況”解除後?,?沒有采用“自書﹑代書﹑錄音”等方式立遺囑?,?其口頭遺囑仍然有效?法。商?但由於無書面﹑錄音等載體固定 ?,?極易被篡改或者偽造?,?或者由於見證人的理解產生歧義?,?或者因人事變化而無從查證?,?所以“危急情況”解除後?,?立遺囑人還是採取別的遺囑方式立遺囑?,?以保護自己或繼承人的權利?法。

不管是怎樣形式的遺囑,其實在訂立之後如果不符合規定要件的話,那麼該遺囑也是不能生效的,自然之後也就無法得到履行。除了可以訂立口頭遺囑之外,其實還可以選擇訂立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或者公證遺囑,不同類型的遺囑生效要件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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