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追訴期為幾年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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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追訴期為幾年規定是怎樣的?

一、遺產追訴期為幾年最新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最新規定遺產追訴期為3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遺產繼承訴訟費用是多少

(1)標的金額1萬以下的,訴訟費用50元;

(2)標的金額1萬以上1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2.5%減去200元計算;

(3)標的金額10萬以上2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2%加上300元計算;

(4)標的金額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1.5%加上1300元計算;

(5)標的金額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1%加上3800元計算;

(6)標的金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9%加上4800元計算;

(7)標的金額2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8%加上6800元計算;

(8)標的金額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7%加上11800元計算;

(9)標的金額10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6%加上21800元計算;

(10)標的金額2000萬以上的,按照標的金額的0.5%加上41800元計算。

遺產的分割糾紛,屬於一般的民事糾紛,故此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對於那些在法定的時效範圍內沒有提出訴訟請求的,若是之後再起訴,是需要説明理由的,若是理由不充分,那麼此時起訴要求分割遺產的主體,失去的案件的勝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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