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公證2021年新規定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4W

一、繼承公證新規定是怎樣的?

繼承公證2021年新規定是怎樣的?

法律規定房屋繼承必須公證。無論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都不能直接進行房地產權屬變更的登記,需先進行“繼承權公證”。繼承人攜帶户口簿、房產證、死者死亡證明以及單位或街道開出的有關證件材料,到公證部門(市房產中心大廳設有公證窗口)進行“繼承權公證”,經審核後繼承人將得到“繼承權公證書”。

公證時,需要所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到公證部門簽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場,子女的子女若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監護人到場代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親和哥哥自願放棄繼承權,那在公證部門現場簽字時,他們需明確表示放棄。

二、遺產繼承公證的辦理

(一)填寫《公證申請表》

根據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二)提交證明材料

1、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

2、在被繼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户口註銷單》原件。

3、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親屬證明。

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原件)。

(三)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

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承辦公證員在對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後,會給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複印證明材料等事項。千萬別遺忘了的公證費發票。

(四)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在規定的時間內,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以上步驟完成後,便可進行遺產繼承公證。

繼承房屋時辦理公證並得到“繼承權公證書”是必要的,房子遺產公證費是採取差額累進法計算的,故此房屋價值高的需要支付的公證費就高。對房屋進行公證是繼承房屋的一個必要流程,若是提交繼承房屋過户申請時,無法提供公證書,那麼此請求一般會被駁回。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