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證遺囑繼承後買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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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公證遺囑繼承後買賣可以嗎?

一、房產公證遺囑繼承後買賣可以嗎?

可以,房產在辦理公證遺囑過户後,產權發生了改變,可以進行自由的交易處理。繼承取得房產的,房產過户後即可以出售,繼承的房產不需要交税。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法律上沒有限制,只要繼承的房產過户後,權利人就有權利進行處置,可以自由買賣交易;

2、繼承取得的房產,需要辦理過户手續,才能最終確定房屋所有權。將房屋人被繼承人名下過户到繼承人名下後,該房屋在法律上即屬於繼承人所有。繼承人可以依法行使所有權。可根據個人意願對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

3、相關法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條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第二百三十二條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至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二、遺產繼承房產過户需要的手續如下:

1、公證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之前,先要將進行遺產繼承公證,繼承人在辦理繼承過户的時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屬性還是外銷商品房的話還需要去市公證處辦理公證。這裏,公證處會按照受益額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繼承權公證費,收取200元。

2、房地產管理

繼承人在辦理完遺產繼承公證的手續之後,需要帶着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户的申請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房地產權原件、房屋平面圖、契税完税證以及契税完税貼花、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到房地產進行繼承登記。

3、費用交納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幾筆費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費用是:手續費、印花税、測繪費。這過程中的收費也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來的,使用的是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法。也就是説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次計算各類檔次的收費,個檔次收費額累計之和就是收費的總額。

房屋公證費用是由於房價決定的,並且採用分段累加的方式。少於20萬元:收取總房價的2%;20萬元至50萬元:總房價的1.5%;50萬元至100萬元:總房價的1%;100萬元以上:總房價 0.5%。

4、房產過户登記

繼承人在辦理了上面的這些手續之後,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户登記了,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的複印件、房地產權證書的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的原件、契税完税憑證的原件等。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過户登記的時候需要提供公安部門開具的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領取並填寫房屋產權登記申請書; 房屋產權證書;申請人的身份證,同時需要提交複印件;相關完税;繼承公證或者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其他相關文件。

5、領取證書

如果相關部門將資料審核完畢並通過後,新的房產證書就會出來,按時領取就可以。

司法實踐中,公證遺囑上所規定的相關條款的繼承效力是最高的,當事人可以根據相關條款來進行過户處理,但必須要對相關情況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在合法的過户後,可以由繼承人即新的房產權人來對房產的處理情況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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