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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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區別是什麼?

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區別是什麼?

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都是關於財產繼承的主要人物,但是在繼承等方面是有區別的,他們的區別為:

1、繼承權的區別。繼承人的繼承權通常是根據與被繼承人的關係來排序;而被繼承人則沒有繼承權。

2、指定權利不同。繼承人沒有被繼承人的繼承指定權;被繼承人可以通過立遺囑、公證等方式來選擇自己財產的繼承權。

3、生命權不同。通常被繼承人再被繼承時已經失去了生命;而只有活着的人才擁有繼承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經過公證的遺囑叫做公證遺囑,公證遺囑並不是唯一有效的遺囑形式,我國法律共規定了五種遺囑形式,包括:自書、代書、口頭、錄音及公證遺囑,不管當事人訂立何種形式的遺囑,只要遺囑在內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要件,就屬於合法有效的遺囑。至於在辦理房產繼承過户中,房管部門是否要求辦理公證,這是另一回事。但公證並不是遺囑生效的必要條件。

二、房產繼承公證程序有哪些

1、繼承人委託評估公司對所房屋進行評估;

2、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辦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

3、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機關應要求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4、房地產交易辦理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

5、資料審核後,發放已更改權屬人房產證明。

日常生活當中,繼承實際上對於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來説都是非常重要的,對於被繼承人來説,可以在生前將自己的財產指定特定的人完成繼承,但是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無論是在法律地位以及相關法律權利方面都是存在一些差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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