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身權可以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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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權可以繼承嗎?

著作人是指我國相關的文化和歌曲或一些腦力創作的作品的創作者,這類人創作的作品一般都有着較強的代表性和針對性,是其他產品和作品無法取代的。那著作人身權可以繼承嗎相關有哪些規定呢,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解答。

一、著作人身權是專屬性權利,是不可以繼承的。

我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遺產包括公民的著作權(版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一般而言,繼承人對著作權的繼承,主要是繼承作者死亡後剩餘的有效期間的著作財產權。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權有效期屆滿這段時間內,繼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財產權。

因此,我國《著作權法》第19條第1款規定: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本法第10條第1款第5項至第17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據此,因繼承而取得著作權財產權的人,能成為著作權法律關係的主體

二、著作權繼承應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以下問題值得注意:

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後,其對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根據《繼承法》第32條的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在此作了特殊規定,顯然是為了維護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這部分財產權利,屬於其共同財產。

2、繼承人一般不能繼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權,但有責任對其進行保護。《著作權法》規定,作者死亡後,其著作權中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作者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保護。著作權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其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保護。

3、作者生前未發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確表示不發表,作者死亡後50年內,其發表權可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行使;沒有繼承人又無人受遺贈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確表示不得發表,則在該作品的保護期內不得發表。作者死亡後,他人不得刪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經作者授權,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這類屬於著作人的人身主體權利,其他人無法繼承。但我國規定著作人的過世,相關的繼承人可以繼承相關著作的著作權的,其今後產生經濟價值和著作糾紛均可以由著作繼承人進行相關的處理和辦理繼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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