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偶再婚房產問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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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公民是有結婚的自由的,因此如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的配偶死亡,另一方是可以再婚的,但是再婚可能會涉及到房產問題,那麼喪偶再婚房產問題的歸屬到底是怎樣的呢?這個問題,請看本站小編下文為你做出解答。

喪偶再婚房產問題如何處理?

一、喪偶再婚房產問題如何處理 

1、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喪偶再婚房產問題解決的關鍵在於確認房產獲得的時間。如果房產是在喪偶再婚之前取得,該房產屬於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如果房產是在喪偶再婚後取得的,則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平均分配。

2、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前和婚姻存續期間房產的歸屬;雙方簽訂協議。

3、如想喪偶再婚者想讓房產歸兒女所有,可以採取遺囑、贈與公證等形式將其房產留給子女。

4、如無特別約定,男方在死後的房產等由其法定繼承人進行分配,包括其再婚妻子以及構成了撫養關係的再婚妻子的子女。

二、喪偶再婚手續是怎樣的

1、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户口本原件(户藉證明/集體户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係予以確認帶上離婚證。

三、我國法律對於再婚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1、離婚的中國公民在國內申請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關係是在國外按當地法律通過司法程序解除的,其離婚證件(指法院出具的離婚調解書和離婚判決書)須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被裁定承認的,視為有效;被駁回的,視為無法律效力。

2、離婚的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再婚,須出示離婚證件。如其前次婚姻關係是在國外按當地法律通過司法程序解除的,須同時提供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其原配偶的國籍證明。

3、持有我國人民法院第一審離婚判決書的當事人申請再婚,須提供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的證明。

4、我國駐外使、領館應按有關規定為經駐在國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認證過的離婚證件辦理認證手續,併為長期或已在國外取得合法居留權的中國公民出具或認證婚姻狀況證明。情況特殊者應先報國內審批。

5、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將結婚當事人提交的我國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裁定書或經公證、認證的離婚證件、國籍證明或離婚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的證明收入當事人的結婚登記檔案。

6、凡與我國簽訂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外國法院出具的離婚證件在我國使用,按條約的有關規定辦理。

7、申請結婚當事人提供假證件或證件被塗改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

通過以上的介紹我們知道喪偶再婚房產問題解決的關鍵在於確認房產獲得的時間。如果房產是在喪偶再婚之前取得,該房產屬於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如果房產是在喪偶再婚後取得的,則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平均分配。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就喪偶再婚房產問題為您提供的解答,如果您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登陸我們本站的官方網站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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