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再婚怎樣辦理準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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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再婚怎樣辦理準生證?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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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後怎樣辦理準生證

再婚準生證辦理需要哪些手續,再婚夫妻如果想要自己的孩子辦理準生證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和各省的計劃生育的政策。

雖是再婚,但雙方之前均無子女。辦理準生證直接帶户口薄、身份證、結婚證就可以了。

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麼申請準生證就應是申請第二個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證明:

(一)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申請書;

(二)雙方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三)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育證明;

(四)已收養子女的,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

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女方為初育的須年滿二十五週歲,女方為再育的須年滿三十

符合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條件,申請生育二胎的育齡夫妻應當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請《生育證》

如果一方是離婚的還需要帶之前的離婚協議或離婚證書

如果雙方均有子女,相當要第三個孩子,不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沒有辦理準生證的權利

以上只是對再婚辦理準生證需要哪些手續?一個大概的概括説明,因為不同的情況以及各省的計劃生育政策是不同的,要視情況而分析。但是還要遵循國家整體政策。

以上就是一些有關於再婚後怎樣辦理準生證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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