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證書有效嗎 - 相關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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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是指兩個人離婚之後,又重新複合,重新登記結婚,在進行登記的時候,有的人會對發給自己的結婚證的法律效力存在一定的疑惑。那麼,復婚證書有效嗎?復婚證和結婚證的區別有嗎?接下來,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的知識的介紹。

復婚證書有效嗎?相關程序是怎樣的?

一、復婚證和結婚證的區別有嗎?

復婚證與結婚證是沒有區別的。

復婚後,夫妻雙方的財產,如果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如條件允許)可對該協議進行公證,以確保雙方不會對該兩套房的歸屬發生爭議。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最好對復婚後對方還貸義務以及還貸部分的歸屬也進行約定。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但在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復婚手續後,發給她們的還是結婚證,而不是復婚證。

二、離婚後復婚有時間限制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公民有結婚的自由,復婚沒有時間的限制,只要結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可隨時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注意: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結婚登記的規定。

《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三、辦理復婚登記程序

辦理復婚登記的程序和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是一樣的。辦理復婚登記時,當事人首先需要準備好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和村(居)委會或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然後雙方需親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及申請審查通過後,依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另外,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關於復婚證書有效嗎這個問題,其實,我們要注意的是,在進行辦理復婚的時候,是不會發放復婚證的,還是會發放結婚證的,然後再收回離婚證,也就是説,其實是和新婚夫婦發放的是一樣的,所以,我們大可不必擔心它的法律效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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