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拒付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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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拒付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一、離婚後拒付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解決拖欠撫養費的方法有:

1、如果夫妻是協議離婚,應該按照雙方自願達成的離婚協議來讓另一方履行其義務,也可以據此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

2、如果是法院調解離婚,除了《離婚調解書》外,也應該有一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裏面應該有子女撫養條款。可以根據此協議要求對付支付撫養費。

二、離婚後撫養費標準是什麼?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對於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3)對於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夫妻二人離婚之後,給付孩子的撫養費,要由自己的經濟條件來決定,如果存在拒付撫養費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訴。自己有穩定的工作,固定的收入,按照每個月收入的20~30%給孩子作為撫養費。如果自己是低收入人羣,可以適當的降低給付撫養費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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