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就是撫養人嗎 - 有哪些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監護人是必須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對被監護人有保護責任,是由法律規定產生的。一般法定監護人是父母擔任,但如果父母不具有監護能力則依次往下。法律對監護人有詳細的規定,那麼監護人和撫養人又有什麼區別呢?下文對監護人就是撫養人嗎,有哪些區別這個問題做出了詳細的回答。

監護人就是撫養人嗎,有哪些區別?

一、監護人的定義

監護人,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監護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並依法律規定產生。

二、監護人的詳細介紹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首先應當由其父母擔任,如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的,按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按照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親屬;⑤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沒有上述範圍的近親屬或近親屬喪失監護能力的,有關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可以從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近親屬、朋友中指定監護人。當近親屬對於由誰擔任監護人發生爭議時,有關單位、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並從他們中間指定監護人。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4、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因故暫時無法行使監護權,可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他人承擔。受委託擔任監護人的人為委託監護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別規定之外,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仍由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承擔,但委託監護人對此確有過錯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三、監護人和撫養權的區別

監護人,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 撫養人,是指對有血親關係的未成年人供養的人。

監護人具有法律意義,監護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並依法律規定產生,監護人有可能是被監護人的父母,也有可能是被監護人的親友。撫養人一般指具有血親關係的長輩對晚輩的具有撫養的人,不是依法律規定產生的。

上文對監護人就是撫養人嗎,有哪些區別這個問題做出了詳細的回答,根據上文我們可以知道監護人和扶養人不是同一個人,監護人是法律規定的;撫養人則是有撫養義務的,不是法律強制規定的。對於未成年人來説是需要有監護人照顧的,監護人也有義務保證被監護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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