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成年後轉撫養權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子女成年後轉撫養權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現代社會,孩子是一個家庭最為重視的,大家都知道,在孩子未成年之前,父母對於孩子有撫養的義務。在現實生活中,由於一些原因很多父母並不能夠很好的盡到撫養的義務。那麼,子女的撫養權是否可以進行變更,子女成年後轉撫養權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子女成年後轉撫養權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這個問題。

一、子女成年後轉撫養權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18週歲以上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了,因此,子女成年後轉撫養權不符合法律規定。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二、子女撫養權確定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司法實踐中,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對於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三、子女撫養權能變更嗎

子女撫養歸屬的變更。父母離婚後,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根據父母雙方或子女的實際情況的變化,依法予以變更。撫養歸屬的變更,有兩種形式:一是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變更。凡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另外,對於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因此,對於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一切按婚生子女的規定辦理。由於你們的孩子已經年滿二歲,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按照雙方的實際情況,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做出判決。

首先大家必須知道的一件事情是,撫養權的概念是指父母應該對未成年子女進行撫養的權利,因此,只有在孩子未成年之前才有撫養權轉變的問題,成年之後不存在變更撫養權。如果大家對於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懂的,小編建議可以找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