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需要出撫養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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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訴離婚需要出撫養費嗎?

現在當下社會發展迅速,有很多誘惑,離婚率比較以前一直上張,閃婚裸婚各種結合方式,離婚官司也是各個律師公司中佔比例相當大的一部分,大多數都是關於撫養費的問題難以解決,我來為大家分析一下女方起訴離婚需要出撫養費嗎。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六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二、撫養費包括哪些內容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三、撫養費支付標準

我國婚姻法對子女撫養費標準沒有明確地強制性規定,但是在法院具體的判決中,會遵循以下二個標準。這一標準是在考慮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學習等需要的基礎上設定的,在訴訟時法院會根據這一標準規定數額。另外,如果是夫妻雙方協議確定子女撫養費時也可以參考這個標準。這樣看來,我們也可以把這個標準看作是子女撫養費的最低標準。可以參考這個標準,也可以超過這個標準,但不要低於這個標準,因為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長的必要經濟條件。

1)一般情況下,法院判決子女撫養費的數額,考慮三個方面,即子女的實際需求、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然而法律上為了避免支付子女撫養費過低,無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發生,結合父母雙方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最高人民法院對於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撫養費的問題規定了較為詳細的標準。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隻三十。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②無固定收入的,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③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由誰給?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由誰給呢?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從上述法律規定中,我們可以知道,離婚後子女撫養的主體是帶孩子的夫妻一方,而承擔離婚後子女必要的撫養費的是夫妻另一方,即子女必要的撫養費應由不撫養子女的一方給付。

五、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給多少?

確定了誰是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給付主體之後,需要了解的是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即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給多少。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那麼,給付子女撫養費應該給多少呢?根據法律規定,子女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六、離婚後子女撫養費怎麼給?

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費怎麼給的問題,在雙方協商同意或者法院判決的情況下,一般會有兩種給付方式:

1、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2、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給付。

我國對於離婚以後的子女撫養費有明確的規定,有相應的法律規定,詳細的説明了撫養費的問題,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方便大家的生活,女方起訴離婚需要出撫養費嗎,可以借鑑以上的內容來判斷,上面都是羅列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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