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什麼內容?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5W

總體來説,施工現場監護人有九大方面的監護職責,它們分別是:經過培訓,且考試合格、檢查作業票、落實安全措施、檢查工具、勞保用品、制止違章作業行為、突發事件停止作業、組織撤離並上報、不得脱崗和做無關事情、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以及清理現場。

施工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什麼內容?

1、經過培訓,且考試合格:各單位安全員需對本單位監護人員進行培訓,現場監護人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行監護;

2、檢查作業票:現場監護人需對作業人員所持據的作業票進行復核,確認作業票的有效性;

3、落實安全措施:現場監護人需掌握作業現場的生產工藝流程及設備設施的狀態,確保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實(按動火作業票實施),達到作業要求,各部門安全員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業;

4、檢查工具、勞保用品:現場監護人對施工所用的器具設備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並報部門安全員確認;

5、制止違章作業行為:現場監護人對作業過程的安全情況及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有權制止作業過程的“三違”現象;

6、突發事件停止作業、組織撤離並上報:現場監護人對作業過程中出現突發事件應立即停止作業,採取應急措施,並逐級上報;

7、不得脱崗和做無關事情: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脱崗、串崗,在作業期間不準兼做其他工作,嚴禁做與監護工作無關的事情;

8、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現場監護人員應熟知現場消防設備的分佈情況,會使用消防器材,能撲滅初起火災;

9、清理現場:作業完成後,要會同其他施工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施工現場監護人的職責,從個人自身的崗前培訓、考核到施工現場的準備、檢查、施工、清理、等的施工全過程,同時也包括了對於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理和解決的責任。為了保障施工現場得以良好發展以及施工順利結束,施工現場監護人應採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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