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外包施工單位監護人的職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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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外包施工單位監護人的職責是什麼?

一、化工外包施工單位監護人的職責是什麼?

1、監護人的職責是保證作業人員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業的安全負責人和責任人。

2、負責確認作業票的有效性;檢查、落實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監護作業人員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用是否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3、堅守監護崗位,在檢維修監護期間,不準脱崗,不得兼做其它工作,發現作業人違章作業時,應立即制止。

4、當作業點或區域突然發生排放有害物質或發現其他異常情況時,立即停止檢維修作業,並採用必要的應急處理措施。

5、動火作業完成後,負責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後方可離開現場。

6、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監護人應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瞭解作業程序,統一聯繫信號;隨時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絡;負責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數量和工、器具的清點。

7、檢維修作業完成後,要會同作業人員檢查、清理現場,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現場。

二、對施工監護人的具體要求有哪些?

1、監護人應認真學習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如有疑問需及時聯繫方案編寫人員,必要時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增加安全措施。

3、監護人應明確被監護人員和監護範圍,工作前對被監護人員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險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4、監護人應堅守崗位,不準脱崗,監督被監護人員遵守現場安全措施,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

5、監護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6、監護人臨時離開時,應通知被監護人員停止工作或離開工作現場,待監護人回來後方可恢復工作。若監護人必須長時間離開工作現場時,應向相關負責人申請變更監護人,履行工作交接手續,並告知全體被監護人員。

綜上所述,化工項目涉及到高危高壓作業,事故風險點相對較多,作為施工單位監護人,應該負起責任,確保施工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保障施工在安全有序的環境下進行。如果監護人擅自脱離崗位,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監護人的責任是逃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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